您的位置:
校友返校接待常规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3204
根据《4166am金沙信心之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学院拟对已经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仍无法完成学业且未办理结业或肄业手续的四名研究生统一上报学校作退学处理。
现将拟退学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 学号 |
郭舒香 | 71190400006 |
黄予馨 | 71190400010 |
罗梅 | 71190400024 |
施鑫哲 | 71190400031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4日。
研究生本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请复核。超过公示期的,学院不再受理。学院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研究生将上报学校作自动退学处理。
联系方式:1277264541@qq.com。
特此公示。
2024年10月8日